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476 次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追求上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4、曾获得学校奖学金,或在某一学科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立场坚定,带头实践《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各科成绩较好。
4、曾获得学校三好、优干表彰,综合测评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