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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停车位置及事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2-03 浏览次数:322 次

教职工停车事项

进一步说明

一、禁止停车的位置及说明:

1、学校大门口内外(勿停各种车辆)、传达室北面小广场(勿停各种车辆)、实验楼东大厅东侧(勿停各种车辆)、图书馆门前(勿停各种车辆)、知行楼与映雪楼连廊东侧和南侧(勿停各种车辆)、南苑楼南侧东、西连廊(勿停各种车辆)、南苑楼前后及花坛之间和一楼大厅(勿停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南苑楼东过道及其北侧斜道两侧、鱼池边(勿停各种车辆)、学生公寓后一楼车棚(勿停自行车)

2、各处楼梯、走廊、办公室等位置(勿停各种车辆)

二、可以分类停车位置说明

1、自行车:知行楼与画廊之间车棚。

2、电动车、摩托车:学生公寓后一楼车棚、知行楼与画廊之间车棚。

3、汽车(请出示学校配发的进校标牌)

(1)、映雪楼前广场东侧(车身东西方向)、南侧(车身南北方向)、映雪楼前广场花园西侧(车身南北方向)

(2)、林荫大道两侧(车身东西方向)

(3)、知行楼西、路西侧(车身南北方向)

(4)、图书馆南侧(车身南北方向)

(5)、南苑楼一楼大厅(车身南北方向)

(6)、南苑楼前广场(车身垂直周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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