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员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7-26 浏览次数:308 次
宿管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住校生的住宿管理。每学期开学时一次性办理学生住宿的注册、收费、安排床位等事宜;安排床位要综合考虑同年级、同班级、同居住地等多方面情况,以便于管理。按规定组织住校生选定室长,指导和评奖室长的工作。
2.按规定教育和检查住校生遵守宿舍制度,评奖文明宿舍,对违纪者进行教育扣操行分。情节严重者应及时向处室主任报告,采取必要的处理。
3.经常检查宿舍内的水电床铺等一切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告分管的总务主任处理。
4.每天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厕所干净。
5.认真执行宿舍开放制度,按规定控制电源,督促并检查学生的午睡。关心学生,热情照料有病学生,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了解并听取在食宿方面的反映,及时向分管领导作书面报告。组织上好晚自习,负责考勤、维持秩序、自习室卫生。注意防火、防盗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保证住校生的安全。
临时工工作职责
1.临时工是我校后勤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必须服从总务处统一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上班期间不得做私事,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扣发当天工资、辞退等处理。
3.不经总务处同意,不得给私人干活,不得拿公物徇私情,如有发生,扣除本人当天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留他人在校住宿,特殊情况必须报总务处批准。
5.如要辞去工作,要在半月前通知总务处,在未找到接替人员情况下不得自行离职;若学校予以辞退,也在半月前通知本人。
6.临时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录用;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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