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校园安全的几个问题
有关校园安全的几个问题
一、教学安全
1、加强组织教学,维持好课堂纪律,时刻控制住每一个学生,不体罚学生,不将学生赶出课堂,不让陌生人从课堂上带走学生,包括公安机关要带走学生也必须经班主任及学校同意。
2、体育课、实验课以及任何可能给学生带来危险的课,任课教师必须在课前强调上课注意事项,并在教案中体现出来。
3、发现有相关的事故隐患任何人都有义务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并且要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这里实行首遇负责制。
4、课堂上时刻关注每一个学生,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的必须了解情况,必要时送医务室处理。
(建议:学校卫生室人员的值班时间问题,保证校内有学生就有大夫,包括中午及下午辅导课、周六辅导课等)
5、放学后不拖堂,不私自留学生。
二、班级管理安全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教育学生注意:
(1)不准在教室、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准进入任何施工场所;
(2)上下楼梯、进出通道不准拥挤、牵拉、推搡、起哄;
(3)不准攀附爬上阳台、护栏、围墙、楼顶或其他建筑物;
(4)不准在教室和校园等场所玩火、焚烧废物等;
(5)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以及其他凶器和锐器等;
(6)体育课、体育活动课、课外体育活动要服从老师指挥,不准在投掷区、跳跃区和跑道上围看、逗留和通过、不准私自离队从事其他活动;
(7)扫除劳动课、实验课要遵守操作规程,听从老师安排,不准自作主张冒险违规操作;
(8)不准抽烟、酗酒、携带观看黄色物品;
(9)不准私自动用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
(10)不准邀约校外人员进校或让其在校门外等候;
2、班主任老师要时刻关注班级学生,一般情况下,扫除、体育比赛、集会、校外活动等班主任老师必须跟随。
3、班主任要定时巡查教室、卫生区、停车区等,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如:电线绝缘层破损、电器开关损坏、防盗网不防盗、楼梯灯不亮等。
三、校园管理安全
1、安保处、总务处等处室人员要按时巡查校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在发现有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事故隐患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上报的隐患总务处必须及时处理。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时刻关注在校学生安全,发现学生遇到危险或可能要遇到危险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在这方面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3、任何人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范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各类规章制度,未经学校允许不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课堂上规范进行教学,关注上课的每一个学生。
4、每天放学后及假期中请老师们不要私自留学生,包括补作业、出版报等,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公共财物安全
1、防盗工作人人有责,各处室组严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在任何时间室内人员离开本室,必须关窗锁门(木门、防盗门两道门),方可离去。
2、各处室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及所负责的相关部位的防盗设施是否牢固,报警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出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修复,确保包括门、防盗网、报警器等能够正常使用。
3、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为主。各处室组、教室、宿舍内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相关处室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处、室、组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本处室内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