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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局直属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招聘公办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1-14 浏览次数:257 次

面向局直属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招聘公办教师面试考生须知

一、面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

二、面试地点:徐州五中

三、入场时间:上午:6:50;中午:11:30

四、所有应聘教师一律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

五、所有应聘教师均在阶梯教室报到。凭身份证、准考证按学科入座、抽号,原地等候测试。凡上午考生7:10未到、下午考生11:50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应聘教师按抽取的顺序号候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应备课室,领取备课《简案纸》,备课60分钟后说课,说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答辩侯考室,按顺序进行答辩;其余各学科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应备课室,领取备课《简案纸》、抽取答辩题,备课60分钟后说课、答辩。

七、应聘教师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只能体现自己的抽签号,不得体现个人姓名等信息。除语文、数学、英语以外的其它学科,进入测试室面试,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同时不得在简案纸上任何部位标个人信息;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进入测试室和答辩室时也只能报个人相应考试序号,同时不得在简案纸和答辩记录单上任何部位标个人信息,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违纪处理。

八、应聘教师进入备课室时,只能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笔。

九、应聘教师在填写《说课简案纸》、答辩题本时,须字迹工整。说课、答辩结束后,及时将《简案纸》、答辩题本交给所在测试室评委,然后迅速离开测试区。

十、所有应聘教师在考点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有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者,一律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测试结束后领走。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十一、应聘教师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秩序,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违者按违纪处理。

十二、面试工作结束前,无故在校园逗留者,按面试完毕处理,应聘者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再返回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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