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规定
关于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规定
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一支极为重要的生力军,是教育改革创新的主力,是适应21世纪现代教育,促进现代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希望,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始终是我校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青年教师的范围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教职工均属青年教师范围。
二、组织领导
1.在党总支领导下,建立由有关校长、处室主任组成的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考核。
2.领导小组要协调有关处室统一组织青年教师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3.领导小组每学年要对青年教师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估。
4.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一般情况下每位青年教师均由学校选聘一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对该青年教师的全面培养。
三、青年教师培养的目标和措施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积极要求进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党、团员要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马列主义、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观点、方法教育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全面育人,促进主动发展、全面发展,为21世纪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合格人才。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坚持正面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一般情况下必须承担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努力研究新形势下青年学生的思想规律和行为规律,虚心学习他人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
6.自觉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关心国内外教育形势发展趋势和成果,按时参加各项业务进修和教研活动,主动承担科研课题的研究,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科研论文,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素养。
7.树立严谨治学的作风,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坚持满课时工作量,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8.坚持上好每一节课,课前认真备课,做好充分准备,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大胆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每学期至少在学科组或学校做一次公开课,同时积极参加区、市组织的各级各类优秀课、研究课、观摩课等教学实践活动。
9.自觉学习现代教学技术,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操作技能和教学水平。
10.尊重指导教师,主动争取指导教师帮助和培养,认真听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的课,每两周不少于一节,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11.对见习期间青年教师的要求
凡新分配到我校的应届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年见习期,在见习期内必须做到:
⑴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了解所教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随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自己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进入工作状态。
⑵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做好班主任见习工作,每学期亲自主持1—2次班会活动,承担教学工作要做到先将教案交指导教师审阅后方能上课,一般情况下应坚持先听课后上课的原则,因工作急需也可以采取边听课边上课的办法,经过锻炼与实践,一年内能达到独立带班,独立上课。
⑶见习期满半年后,由教代会组织做中期考查,满一年后见习教师要写出全面总结,经群众评议,学校领导进行全面审查,合格者报上级批准后转正,凡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辞退。
四、业绩考核
1.填写青年教师业绩档案,并记录青年教师每学年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业绩。
2.每学年青年教师的政治表现、政治学习、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业绩均由指导教师做出鉴定,而后由学校统一做出综合评估,并做为青年教师一学年度的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