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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育科研课题、优秀论文管理评选办法的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768 次

优秀教育科研课题、优秀论文管理评选办法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学校教改深化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建立教科研常规,加强教科研管理,使之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以利提高实效,形成良性循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 学校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倡导广大教师做研究型和学者型相结合的新一代创新型教师。

第三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为宗旨,以应用研究为主,开展全员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教科研活动应体现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作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是每一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学校行政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要以身作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实务实,作好表率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第六条 学校成立教科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和课程开发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 学校实行兼职教科员制度,由教科研室提名,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4-5人为学校兼职教科员,协助教科研室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校教科研顾问。

第三章 教科研队伍管理

第九条 学校行政领导、教科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 全校专职教师结合实际情况,三年内必须有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 学校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想科研、会科研、善科研的优秀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 对教育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老师在评优、职评、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

第四章 课题管理

第十三条、教科研室负责每年制订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为教师选择申报课题提供参考。

第十四条 课题选择应以应用性研究课题为主。教研组、年级组及各科任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选择合适课题。

第十五条 教师申报课题应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制订较为具体的实施计划,报课程研发中心审批并备案,校级课题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六条、教科研室负责学校教师课题的申报、审批及检查实施工作,并积极推荐学校的优秀课题申报区、市级课题。

第十七条 教科研领导小组、课程研发中心负责校级课题的考评鉴定工作,结题时课题负责教师须填写课题实施简况表,并递交相关研究成果报告。

第十八条 学校要集中力量保证区、市级立项课题的实施。区、市级课题一经立项即抽调科研骨干组成重点课题研究小组,具体实施该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重点课题研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校保证组长职权利同步到位,并在经费上予以重点保证。

第二十条 学校要定期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研究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室要对各课题组的课题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检查测评,研究分析和指导,整个过程结束,将组织验收,对达到预定目标及效果明显者,根据评估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等级评定,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各课题组、承担课题的教师可根据课题的选题合理性、计划可行性、过程连续性、成果推广应用性向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学校申请教育科研经费。

第五章 资料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学习二本与学科教学直接相关的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和读书体会。期中和期末上交教科研室,由行政领导和教科研室对读书笔记进行检查,作为教师教科研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 教师购买与本学科有直接关系的教学书籍每学年可报销100元,但事后必须由图书馆登记。

第二十五条、教科研室对各类原始资料进行积累、收集、分类、编目、归档、保管,并力求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十六条 学校保证教师参加与本学科直接相关的教研学术交流活动,并报销相应费用。

第二十七条 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素养,学校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作教科研讲座,每学年不少于2次。

第二十八条、教科研室主持编印每月一期《漫步三新》校报,为教师提供前沿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科研动态。

第二十九条 全校教师每一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科研文章,课程研发中心积极向区、市报刊和杂志推荐教师的优秀论文,并推荐优秀教师论文参加区级的教科研论文评比。

第六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及各组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在教科研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

第三十一条 每学期组织一次教科研论文交流,评比,编辑出版一期《庭院》校刊,校刊将优先发表教科研论文。每学年组织一次教育科研成果交流会,编辑一本教科研论文集。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各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组织公开教学观摩活动,采取课、测查、展示、专题研讨、讲座、报告会、现场会、学术交流、论文推荐,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促进教改深化,教育发展。

第七章投 入

第三十三条 时间投入:学校安排隔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要求教师加强教科研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安排教师定期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等,确保教师每学期有一定时间的教科研理论学习。

第三十六条 经费投入:学校从实际需要出发,每学年下拨相应科研专项经费,用于调查、实验、资料、物品购置和评奖、出论文集等开支,以利教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十七条 人员投入:全校每位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乐于承担教科研专题。

第八章 评比和奖励

第三十八条 每年由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科研成果评比,对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成果的有关教研组、年级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教师参加校级以上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评奖予以鼓励和奖励;教师获奖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相结合。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科研室制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徐州市高级中学校长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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