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备忘(二)
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备忘(二)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逐一核对落实考生志愿表的签字确认和管理员的入库确认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含征求平行志愿)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派发。
各市、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地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和指导,帮助考生提高填报志愿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从模拟期间考生的电话咨询情况来看,仍然有相当数量的考生对我省的录取政策、志愿填报要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比较陌生。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做好填报志愿的服务和指导。
(一)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必须认真阅读相关材料
《江苏招生考试》(2013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都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二)加强填报志愿时间、流程、规则的宣传。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间: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填报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含文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与2012年相比,虽然在政策上没有作大的调整,但是考生群体是新的,我们要把志愿填报工作永远当作第一次来抓,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克服经验主义,做到认识到位、培训到位、指导到位。特别要加强几个重点环节宣传和培训:时间节点(含平行和征求)、网上填报、考生确认及志愿信息入库等。
强调三点:
1.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网上提交,只有提交了的志愿信息,系统才会保留,否则无效。
2.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3.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三)加强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的宣传
1.文理科类。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分别根据院校文理类专业的应投档人数,依据院校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重点解释:
(1)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或者如考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均表示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2)如果上一个高分考生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投档过程未完成,就不会对下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院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
(3)如果考生档案投到A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B、C院校。
2.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理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四)加强院校常见录取规则的宣传
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前,首先查阅院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询院校招办,要弄清楚院校对江苏考生在进档后的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详见《招生百问》P34-35)。
一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一般有“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 “等级级差法”等三种。
二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高校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解释:“专业清”、“分数清”、“专业级差”三个概念。
(五)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技术性指导
(1)慎重对待平行院校志愿,每个志愿都是一次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志愿保持一定“梯度”。
(2)认真对待专业服从志愿,避免进档后被退档。提醒考生:退档后无论院校或专业可能都不如平行志愿时选择的机会大。
(3)认真对待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可以10所或6所院校服从志愿,填好院校服从志愿,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三、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志愿填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或中学志愿填报的情况。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集中组织填报。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或报名点集中填报志愿。各市、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好时间,可采取前紧后松的办法,适当做好分流。
第一阶段:6月27-7月2日填报,7月4日前确认。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7-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另外,为确保志愿填报平稳顺利,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分流,即分本一线上(6月27日—29日)和线下(6月30-7月2日)两段填报,考生同时填报提前批(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除外)、本一、本二批院校志愿。
第二阶段:7月26日-30日填报,7月31日前确认。第二阶段不再作分流,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考生同时填报本三、高职(专科)批次(含体艺)院校志愿。
注意提醒考生:每天0:00—7:00为系统维护和数据备份时间。
2.加强监控管理。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7月2日12时和7月30日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此时间各地根据考生人数还可适当提前,力争大部分考生在截止时间前8小时完成填报。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只要考生未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均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日24时和7月30日24时止。
3.逐一落实确认(已打印未签字,已签字为入库)。各中学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要及时入库。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00时止(其中,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确认的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下午17:00时止)。已打印,未签字的,要逐一弄清原因;考生已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管理员一定要及时确认入库。
4.征求(平行)志愿填报。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各地要落实到人,提前做好网上填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填报志愿管理端,实时监控本地区符合填报征求志愿考生的填报情况,截至填报时间前1—2小时,对于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确保每一位考生不错过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机会。
强调三点:
1.第一阶段按本一线上和线下分流考生的志愿填报,考生需要同时填报提前批、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而不是6月27日—29日,本一线上考生只填报本一院校志愿,6月30-7月2日,本一线下考生只填报本二院校志愿。
2.仔细核对考生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管理员必须及时予以点击确认入库,确认截止时间一到,系统立即自动关闭。
3.提醒考生妥善保存并牢记本人填报志愿的密码。如考生密码遗失,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和个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四、加强协调和部署,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准备充分。
在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1.各地招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本地区电信部门的沟通,各志愿填报点如出现网络故障,需立即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同时立即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和损失减少到最小。
2.各地招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供电部门的沟通,以确保高考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正常供应,有条件的地区、报名点最好能配备应急电源。
3.要提前做好计算机系统的维护,重点加强病毒防范等工作。
4.要提前做好打印设备的维护和准备工作,每台打印机要准备好足够数量的配套耗材,并准备好充足的打印纸张。
5.各地招考部门或志愿填报点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准备好网上填报志愿的计算机,确保考生不能因为不具备上网条件而错过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机会。
五、加强预案和处置,确保志愿填报工作万无一失。
网上填报志愿虽然有了成功的经验,但是从日趋复杂的网络环境来看,网络安全、网络拥堵的问题令人堪忧。
1.如果某一报名点网络中断,立即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同时向上一管理部门如实汇报,并协助电信部门迅速查明网络中断的原因,如果能及时修复的,立即修复;如果短时间内不能立即修复的,要及时将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分流,联系能就近上网的场所(学校或网吧),或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但报名点须及时告知考生志愿信息确认的准确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确保每一位考生能按时确认。
2.如果某一县(市、区)出现网络中断的,立即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同时向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并协助电信部门迅速查明网络中断的原因,如果能及时修复的,立即修复;如果短时间不能立即修复的,需立即再报省教育考试院,以便省教育考试院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六、重申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填报并对志愿信息予以确认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有关规定,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3.考生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相应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
4.对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含中科大试点学院、南方科大、上海纽约大学入围的考生),将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依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5.从08年开始,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录取考生时不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等优惠政策的要求,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投档。
6.招生计划按录取批次公布,考生必须准确理解报考科类、各批次招生计划的含义、录取顺序以及与志愿的对应关系,防止将所选院校填错批次。
7.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8.我省取消了提前专科的录取批次,原来安排在提前批次的公安类、航海类专科专业,统一安排在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录取,原来对身体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变。报考铁道警官学院(郑州)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在南京(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资格线为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资格线。文科289分,理科302分。
9.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继续为海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90名,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凡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的文理类考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面试、体检、政审合格,高考成绩在本二线下30分以内(文科269分,理科282分)的考生均可报考。该部分考生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这部分考生也需要通过网上填报志愿(专设窗口)
10.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志愿。在提前批次录取前,按合格名单投档。具体事宜请咨询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025-80875437。
1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今年继续在我省安排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经总政干部部审定,我省共有13名考生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其中,南京1人,无锡4人、徐州1人、扬州1人、镇江5人、泰州1人。共有5所院校在我省安排10名计划,其中,烟台大学2名(文理科各1名)、长春工程学院2名(文理科各1名)、西华大学2名(文理科各1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名(文理科各1名)、西安邮电大学2名(文理科各1名)。因这部分计划不在计划专刊中公布,继续采取手工填报纸质志愿表,按照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录取。志愿表已经放在各市的材料袋中,请相关市做好这部分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参加高考现场录取工作的同志在报到时缴交高招处普高科陈晶同志。
七、其他事项
1.今年成绩公布以后,凡是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6月25日—27日到报名点登记,提出查分申请。由报名点签署具体意见后报县(市、区)招生办,由市招生汇总后于6月28日下午下班前(5:30)通过OA系统统一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普高科陆苍海;6月29日-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核查。核查的结果我们将及时反馈,希望你们及时通知到有关中学和考生本人。另外,我们也会在门户网公布结果。
2.关于无高考成绩考生,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1)凡是已经明确被有关高校录取(包括保送生、强化班、高职单招、体育单招等)的考生成绩不再下发;(2)凡是参加普通高考(含专业省统考、校考)时作弊的考生,在本次下发成绩时,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取消了这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有关今年高考的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我们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如果预留地址是学校的,请学校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网上集中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端,填报志愿期间必须实行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实行每日一报制度,重大问题立即汇报。
前期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希望各市再接再厉,把今年志愿填报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准确了解和掌握填报志愿的政策规定而准确网上填报志愿;确保每位考生不漏填、忘填高考志愿;确保每所中学(报名点)不漏确认、错确认考生志愿信息,确保今年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大家!
2013年6月24日
江苏省2013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含直招士官)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
类别 | 时 间 | 报到、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地点 | 有关注意事项 | ||||||||
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 | 6月27日 | 6月28日 | 6月29日 | 6月30日 |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南京第29中学,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蓝天园23号) |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 2.考生可于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如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以外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可于7月3日18时前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电话:025-80855448)。经审议同意后,7月4日在江苏省军区门诊部(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5号)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 |||||
上 午 | 徐州 泰州 | 无锡 苏州 盐城 | 南通 连云港 | 机动时间 | |||||||
下 午 | 南京 扬州 | 淮安 镇江 | 常州 宿迁 | ||||||||
定向培养 直招士官 | —— | —— | —— | 全天 8:30—17:00 | 7月2日,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检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征兵办提出复检申请(联系电话:025-80855179),经审议后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6月27日—28日 |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 | 1.面试、体能测试对象为2013年志愿报考部属公安、政法院校和江苏警官学院等院校公安类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拟报考院校所属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安部属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铁道警官学院(原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海警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3.如既报公安部属院校,又报江苏警官学院,则全部在南京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面试、体能测试。公安部属院校和江苏警官学院共用体能测试结论,面试结论不通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体能测试在镇江进行。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的地点报到,并须交纳面试、体能测试费用;在各地招办组织的体检中已确认身高等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参加面试。 5.考生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将于7月2日—6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和江苏警官学院网(http://www.jspi.cn)等招生院校网站公示。 6.所有志愿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 | ||||||||
公安 部属 院校 | 6月26日 | 6月27日 | 6月28日 | 6月29日 | 6月30日 | 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南京市安德门小行路16号,地铁1号线安德门站西100米,联系电话:025-52888910) | |||||
南京市 扬州市 | 无锡市 南通市 | 徐州市 苏州市 泰州市 | 常州市 淮安市 盐城市 | 连云港市镇江市 宿迁市 | |||||||
6月26日 | 6月27日 | 6月28日 | 6月29日 | 6月30日 | |||||||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 专业 | 南京市考生以及扬州市兼报公安部属院校考生 | 无锡市考生以及南通市兼报公安部属院校考生 | 苏州市考生以及徐州、泰州两市兼报公安部属院校考生 | 常州市考生以及盐城、淮安两市兼报公安部属院校考生 | 镇江市考生以及宿迁、连云港两市兼报公安部属院校考生 | 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南京市安德门小行路16号,地铁1号线安德门站西100米,联系电话:025-52888910) | |||||
淮安市 宿迁市 | 淮安市 连云港市 | 徐州市 扬州市 | 盐城市 泰州市 | 南通市 | 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淮安市大同路288号,电话:0517-831203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