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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4-19 浏览次数:4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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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质量,确保学校持续、健康、高水平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相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德扑圈官网约局_德扑圈苹果最新下载_德扑圈官方ios下载;办学地址:徐州市解放路248号;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高级中学;宗旨和范围: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每年的5月18日为德扑圈官网约局_德扑圈苹果最新下载_德扑圈官方ios下载成立纪念日,10月5日为校庆纪念日,每10年举行一次校庆。校歌:歌名“育人的摇篮”。

第三条:学校以“办走进学生生命的学校”为办学理念;以“诚信、担当”为校训;以“唤醒向学之心,点燃向善之志,探寻向美之径”为校风;以“谙原理、重实践、有爱心、能持恒”为教风;以“远离浮躁、静心读书”为学风。

第四条:办学思路:学生多元发展、教师高位发展、学校特色发展。两个立足点:人本立场,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人文立场,让学生得到知识滋养,得到文化熏陶,得到人生历练。四个着力点:质量、师资、文化、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坚信每一位教师都是潜在的优秀教师、每一名学生都是潜在的优秀学生,为师生成长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坚持德育为首,弘扬“顶真”精神,志存高远,埋头苦干,引导莘莘学子“为青年楷模,作国家干城”;坚持以教学为核心,以学定教,以师兴教,以研促教,深入探索“做学教”自主学习教学模式,推进有效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以“赓续优良传统、强化文化引领”为核心竞争力,以“三馆(中华文明馆、汉画像石人文教育馆、校史馆)两吧(教师书吧、心理氧吧)一中心(艺体教学中心)”建设为载体,打造优质学校、特色学校,培养高素质、有特长、能创新的新型人才。

第五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按规律办学,按规矩办学,以培养适应21世纪创新型学生为根本,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紧紧抓住教育优先发展的历史机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努力实现跻身江苏省普通高中第一方阵,成为长江三角区知名学校的奋斗目标。

第六条:发展目标: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创新型的学生,造就为人师表德才兼备的师资,把德扑圈官网约局_德扑圈苹果最新下载_德扑圈官方ios下载办成12-14轨制、小班化教学优势突出、艺体教育特色鲜明,学生基础知识扎实、行为习惯优良的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第七条:学校预期规模为36-42个教学班,学生总数1800人以内,教职工总数200人以内。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由市委、市政府任免,副校长由市教育局任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的工作。

学校由徐州市教育局主管,下设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办公室、安保处,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中层干部通过竞聘上岗。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奖惩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核批。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实施。

四、自主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招生,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按照教育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等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政务公开。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争创一流。

第十条: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外,在学校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共管,党、政、工、团、队共干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任用。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面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项制度。

第十二条:副校长职责

一、后勤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管理后勤工作。

1、加强对后勤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安心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认真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方针,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3、搞好财务管理。编制学期、学年初各项经费预算,管好用好财政拨款经费和计划外收入经费,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实行民主理财,年末将经费决算,向校长和教代会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财产管理。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

5、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提出基建、维修项目,大基建项目设计、预算、招标等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6、搞好师生生活福利。提出食堂管理、改革方案。深入饭堂了解情况,不断总结和完善方案,严格控制利润提成比例。

7、搞好校园规划、绿化、美化,创造良好教学环境。

8、组织有关人员制订计划外资金收入使用和超量工作补贴分配方案,交行政会议研究和教代会讨论通过执行。

9、审批各项经费开支。

二、德育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管理德育工作。

1、主要分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兼管艺术教育(也可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兼管)等工作。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规,积极参与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分管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重点和措施。

2、负责制订德育处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学校办学思想,指导他们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管理、督促实施。

3、抓好德育工作的网络、队伍建设,每学年开学前,负责向校长提出班主任配备建议方案。定期召开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和协调好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的工作,共同做好班级和学生管理。负责对以上人员的考核。

4、负责制订班级、学生管理和奖励条例,并指导德育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落实相关工作。会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做好每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5、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性公开主题班会,并负责评选。每年组织一次学校运动会及艺术节,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市区级以上各类比赛活动。

6、负责组织好新生入学前教育及军训工作,负责办好家长学校,指导、检查召开年级大会、班会和学生家长会。

7、负责学校与居委会、派出所等的关系,做好学生的校外教育和保护工作。

三、教学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分管全校教学教科研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指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常规,建立正常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

2、协助校长指导教务处制订教学计划,领导各教研组及备课组开展教研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3、全面掌握教师的思想、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每学期、学年开学前,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4、对拟新调进的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向校长提出报告。

5、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每学期分年级召开学生座谈会一次,切实掌握教学第一手材料,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组织和领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试验,定期组织教师举行教学观摩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拟出以老带新方案,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7、统筹安排各年级开设校本课程、通用技术课、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各年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团活动。

8、协助校长提出图书、仪器、电化教具等教学设备添置计划,审批订书购物计划。

9、认真检查执行体育教学大纲的情况,切实有效地提高体育教学质量。领导卫生保健工作,搞好近视眼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10、每学期、学年初向校长提出教学方面经费开支预算计划,报主管学校财经的副校长审核,最后由校长审批。

11、直接领导教务处工作。每学期考核教务处主任、副主任一次,做好记录,向校长报告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主要机构负责人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对上级来文要及时送校长、书记批办,根据意见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催办、查办,如期上报结果。

2.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和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协调各处、室、部门的工作,组织好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搜集整理、综合分析全校工作动态,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发挥助手、参谋作用。

3.在校长领导下负责组织起草全校综合性的有关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文件;组织拟订有关全校性的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改革的计划。

4.做好有关处室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文稿复核和修改工作,及时呈校长签发。

5.协助校领导组织安排学校行政有关会议,传达、学习文件,讨论有关工作,并做好记录。

6.负责学校文书、文件收发,电话及小车的使用工作;协助学校领导进行智力开发工作。

7.负责处理校内外来往信函、来访事宜。负责接待领导机关、外事团体和外单位参观访问等工作,做好与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

8.做好考勤签到、考核贯彻执行工作。

9.协助校领导加强与退离休教师协会的联系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协助退离休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德育处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及学校工作,拟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校长选配好年级组长、班主任,领导年级组工作,审批年级组和班级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督促年级和班级工作,总结并交流经验。

3.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注意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意见,围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的多种教育内容,根据不同年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抓好校园文化艺术节、教师节、元旦学生庆祝活动。

4.领导年级组和班级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教育和养成训练内化为学生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加强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和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及培训,督促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后进生转化工作、处理偶发事件;负责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表彰工作。

5.领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共建、社会实践活动;协助校长召开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建立德育活动基地,开展德育活动;抓好升旗仪式,力求规范化、科学化、系列化。

6.协同团委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志愿者,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其参与学校管理,提高组织能力与水平。

7.管理学生宣传工作,做好电视台、广播室、橱窗、板报、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

8、负责新生入学前教育及军训工作,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召开年级大会、班会和学生家长会。

三、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教学,贯彻国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上级有关教学法规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写好教务处全面工作总结。

2.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活动,分析全校教学质量状况,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后集中分析教学状况和趋势,针对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当好校长参谋。

3.领导教研组工作。协助校长选配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审查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根据教师教学工作“五认真”要求,指导教师教学业务,督促教师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调研,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课等,了解教学情况,做好总结分析,推广成功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向校长汇报教学工作情况。

4.组织教师学习文化业务,学习各科教学大纲和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做好师资力量的安排和调整工作。严把征订教辅材料关,组织学生考试,控制学科测验次数,指导命题、阅卷工作,把握好命题难易和评分尺度,做好质量分析。

5.认真抓好学科类课程、活动类课程、研究类课程和校本课程工作,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协同搞好的校园艺术节;加强对学生学习目的、态度的教育以及健康心理的引导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6.加强电教、图书阅览、实验、劳技活动等的管理,督促教师运用实验、电教等教学手段提高教育质量,配备好实验员和管理员,定期检查管理情况。

7.认真检查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目标达标情况,进行及时指导和调控,带领教师探索加强双基、发展智力、教给方法、培养习惯、提高能力的有效途径,探讨因材施教、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规律。

8.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学习、探索、改革,勇于开拓、进取、创新,坚持上好课,每周课不少于4节,每学期课不少于40节,及时发现课堂教学的经验和薄弱环节,及时交换意见。

9.负责各年级开设校本课程、通用技术课、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各年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团活动。

四、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拟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计划,教育本处室人员树立为教育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每日巡视校园,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主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2.负责教学用品的采购、供应和管理,按计划发放办公用品;坚持勤俭办学和服务教学原则,及时购买教学设备设施、添购图书和医疗用品;按学校意见报请上级部门拨调建筑、绿化、维修、设备器材费用,合理组织施工,按规定慎重选用施工队伍,经常督促和检查施工质量,严防偷工减料,不论大小工程都要精打细算,注意节约,把好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3.管理校产。负责校舍校产的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和期末结束工作,及时组织维修,保证设备的购置,检查房屋下水槽、下水道通畅情况、管道工程,及时排除和维修小型障碍;做好出租房的管理工作,搞好预算外增收。

4.管理财务。做好学杂费收缴和减免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定期审核帐目,杜绝浪费,堵塞漏洞;防止财产损失、丢失、霉变,确保完好正常使用。

5.美化校园环境。搞好校园规划和绿化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实现校园绿化、香化、美化、知识化、教育化。每年有计划地增加花草树木,建立责任制,为师生创造优雅洁净的环境。负责组织劳动,评估劳动情况,及时与环卫部门联系清理垃圾。

6.管理师生食堂和宿舍,创造一流的服务质量,为师生生活服务。按学校要求,接待好外来人员就餐。

7.按上级规定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坚持严格录用外来人员,做好台帐。

五、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指导和从事全校各年级、各教研组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2、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科研的意义,动员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的学习,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

3、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负责学校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审定,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督促和检查,对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有关工作。宣传、推广教科研成果。

4、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力量搞好有关专项课题的研究。

5、及时搜集教育科研信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改革提供情报资料。

6、注重调查研究,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必要、可靠的事实依据。

7、主编学校教育科研的有关刊物,并通过多种渠道推广科研成果。

8、争取上级教科所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兄弟学校教科室的交流与合作。

六、安保处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督促、检查治安安全人员履行职责。

3、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4、管好教学楼、办公楼的治安工作,巡查校园治安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偶发事件。

5、及时分析、掌握学校治安状况,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提出对策和方案。

6、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治安和政治案件,参与调解学校发生的民事纠纷。

7、收集、保管、整理治安保卫工作、偶发事件处理等各种有关资料。并进行学期治安保卫工作总结。

8、发动和组织师生员工,做好防爆、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9、负责传达室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定并督促落实门卫制度。

10、负责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调组织,家长接见日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工作。

二、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做到对自己讲仪表,对他人讲礼貌,学习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家庭、社会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加强“三结合”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主动参加,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九条: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形成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校本课程的开发能力,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形成先进的课程文化。

第二十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行为,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有机整合,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教委《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的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教材、教辅资料由学校统一征订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切实做好网络备课工作,统一教学进度、课堂作业和考试。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每学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第二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学校体育卫生的两个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五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控制班额,平均每班不超过50人标准。

第二十六条:认真管理和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二十七条:减轻学生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按教学计划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

第四章教师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敬业爱岗,遵守职业道德,遵循教学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三十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仪态端庄,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一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第三十二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地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每月由安排并由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职工集体。

第三十六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逐步达到行为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班、团、队活动,学生课余生活健康丰富,开展书评、影视评活动,抵制不健康书刊、录像和歌曲的影响,严禁进入网吧。

第四十条:建立与社会和家长联系制度,聘请法制副校长,经常邀请有关方面人员来校研究开展学生教育工作。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和家长的沟通。

第四十一条:认真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学生平均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

第四十二条: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交通安全、溺水、火电、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意外事故,一旦发生,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十三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和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受教育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自由内心自由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独立财产权、生活受到照顾权、民事活动代理权、休息娱乐权、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拒绝乱收费的权利、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荣誉权、著作权、平等对待权、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地,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章校园管理

第四十七条:全体教职员工要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的、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八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范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充分体现中学校园深厚的文化内涵。

第四十九条:坚持勤俭办学,提倡艰苦奋斗,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并制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净化、绿化、美化的有一定文化底蕴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条:建立卫生责任区的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搞好环境卫生。

第五十一条:搞好校园绿地,种好管好花草树木,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

第五十二条:环境布置朴实美观,黑板报体现教育性,宣传橱窗内容定期更换,布告、通告等正确规范行文,字体工整。

第五十三条: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各类用房定期安全检查。

第五十四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章总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主动服务的观念,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十六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按照上级规范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严格控制代办收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它费用,严格财务审核,定期稽核公布账目。

第五十七条:加强校园资产管理,加强对学生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

第八章资料档案管理

第五十八条:建立教师业务、教学档案,学校基本设施、文书、会计等各类档案,有专人负责,有管理规定。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九条:学校章程的起草

1.学校组成章程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学校章程草案。必要时应征求所在社区及学生、家长和校友代表的意见。学校章程起草应当做到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词准确。

2.章程起草过程中,应当在校内公开取意见;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论证,也可以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论证。

第六十条:学校章程的通过

1.学校章程草案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章程起草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就起草情况和主要问题,向教代会作出说明。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2.学校章程草案经教代会审议后,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应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以及征求意见情况提交学校决策机构讨论审定。

3.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和审议后予以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六十一条:学校章程的修改

1.学校章程是学校全局性、纲领性的文件,不能因领导人的变更而随意变更。

2.学校决策机构如确需修改学校章程,需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述理由,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备案,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后者为准。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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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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